保卫工作部(保卫处)负责学院治安保卫、消防安全、户籍管理、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制订和监督执行学院治安保卫规章制度。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、防火、反盗、保密和法制教育,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加强安全防范措施,保卫学院安全;
2、贯彻执行学院治安保卫责任人制度,参与学院内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,防止各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,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各种政治、经济、形事案件的侦破工作;
3、负责全院防火工作,严格消防制度,健全消防组织,管理和维护各种消防器材,对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,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;
4、负责管理学院职工集体户口,办理居民身份证,做好新生、毕业生户口的审报和迁移工作;
5、负责学院治安保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领导护校队、义务消防队等群众保卫组织;
6、对有原则上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做好帮教工作,加强重点人口管理,同流氓、打架、斗殴、赌博等:ι缁嶂伟驳男形鞫氛
7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、人防、交通安全,调解人事纠纷等工作;
8、负责统筹国防教育及兵役相关工作;
9、完成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。